國際媒體公認:這是保羅.奧斯特最好讀、最溫暖、最動人的作品。
身罹癌症、家庭破碎的中年男子納善,退休後特意搬到布魯克林定居,打算孤老一生,卻沒想到布魯克林才是他人生的起點……
納善開始探索布魯克林的一切:街角的餐館、餐館的女服務生、商店的老闆,甚至與失聯多年的外甥湯姆重逢。在與同樣失意的湯姆攜手探索新生活之餘,納善逐漸發現身邊的小人物們,若不是有不堪回首的過去,就是有徒具空殼的生活;但他們都選擇了布魯克林止痛療傷、重新開始,這些小人物的命運,也逐漸與他的人生交纏……
以《紐約三部曲》聞名文壇的保羅?奧斯特,再度以紐約為背景,真實刻劃市井小民的笑與淚、夢想與失落、自得與癡愚。奧斯特這次展現的,同樣是對人世觀察的冷靜,但多了不同於以往的溫柔,而成就了這本國際媒體公認「最好讀、最溫暖、最動人」的作品,結局更是令人低迴不已。
名人推薦
於我而言,保羅.奧斯特的小說始終有種魔力,讓我在閱讀時或穿梭於時空之中不能自己,或倏然停頓下來,為的只是檢視一下自己的人生狀態。
—— 馮光遠(中國時報文化中心主任)
這是一本關於市井小民的故事,背景是各種族裔群聚的紐約布魯克林區,發生在九一一事件前一年半之間的事。書中角色沒有遠大的志向、崇高的理想,只有人浮於世的混沌與茫然,甚至,愚癡;然而我們卻深受感動,因為在孤獨的存在裡,個人為生存所做的各種奮鬥與掙扎,都是壯麗的。本書的敘述口吻歡樂、近乎戲謔,但讀到最後,很難不淚眼盈眶。小人物的悲歡喜樂,是大時代史詩的最重要元素。
——喻小敏(博客來網路書店圖書部經理)
如果你從沒讀過保羅?奧斯特的作品,本書是最好的開始。
——《波士頓地球報》(Boston Globe)
如果你自詡已經把奧斯特的作品讀得滾瓜爛熟,本書必讓你耳目一新,更足以吸引全新的「奧斯特迷」。
——英國《每日電訊報》(Daily Telegraph)
在奧斯特溫柔的筆下,布魯克林成為人心最終的庇護所。
——美國《出版者週刊》(Publishers Weekly)
當代美國小說大多強調冷冰冰的個人主義,而本書強調的是一種非常實在的群體感……奧斯特想藉著本書說的是:只要我們願意看見自己的缺失與愚昧,讓生命成為可以重新來過的機會,人與人之間仍有互信互愛的可能。
——《舊金山紀事報》 (San Francisco Chronicle)
保羅.奧斯特(Paul Auster)
一九四七年生於美國紐澤西州,是小說家、詩人、翻譯家,也是電影編劇,曾和王穎合導電影「煙」。以《紐約三部曲》聲名大噪後,著有《月宮》、《幻影書》等十餘本小說。作品尚有回憶錄《孤獨及其所創造的》(天下文化)、電影劇本《煙》、詩集與評論文集等。被譽為最重要、最受歡迎的當代作家之一,作品已被譯為三十餘種語言。
奧斯特的作品最常探討的主旨,就是人生的無常與無限。他擅長實驗性的寫作風格,並在流暢的文字間,暗蘊值得再三玩味的人生哲理。文壇曾比喻他是「穿膠鞋的卡夫卡」。
奧斯特與妻女現居紐約的布魯克林。
譯者簡介
李永平
一九四七年生於英屬婆羅洲沙勞越,是小說家、翻譯家,也是學者。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後赴美深造,獲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比較文學碩士、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比較文學博士。現任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教授。著有《婆羅洲之子》、《拉子婦》、《吉陵春秋》、《海東青:台北的一則寓言》、《朱鴒漫遊仙境》及《雨雪霏霏:婆羅洲童年記事》(天下文化)。譯作包括《上帝的指紋》、《曠野的聲音》、《紙牌的祕密》、《聖境預言書》、《天使走過人間》(天下文化)、《大河灣》(天下文化)、《輓歌》(天下文化)等。
推薦序
這才是小說!
郭強生
近年來小說敘事的翻新與實驗,真可以說到了天花亂墜、無奇不有的地步,盡可能地後設、解構、拼貼,動輒慾望、權力、主體性。說它是小說,可這些關鍵字就直接入文,如同理論;說它不是小說,終究又還是跟著小說理論批評走,到頭來還莫如讀一篇理論性文章,後者也許還更具條理與原創性。不少創作者似乎都忘了,小說是從人生中來,而不是字中生字,文外生文。或者,容我懷疑他們根本失去了觀察生命、體現人性的能力。這時,讀到一本像《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》這樣的小說,真讓我有衝動想驚呼一聲:這才是小說!
誰說存在主義必得幽暗晦澀?形而上只能如迷宮曖昧?保羅?奧斯特竟然用完全寫實、甚至如連續劇般、讓人非一口氣讀完不可的流暢故事,加上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寫,幽默而生活化的語言,完成了上述深度的命題思考,提出了生命中最繁複難解的疑問:命運是甚麼?
命運是一場是非善惡的糾纏,是所有的偶然與巧合、信仰與懷疑、樂觀與悲觀的彼此喊話、交互指涉與來回解構。哲學思想的命題,在奧斯特熟練的文字技巧下,重新回到生活的本質。後設、解構、拼貼是命運的結構,而非單單小說敘事的特技表演。看熱鬧的讀者或許一時還不察,不知奧斯特在引人入勝的情節下安排了甚麼脈絡,讓這個好看的故事竟留有無限低迴的空間。讓我在不洩露故事謎底、不干預讀者閱讀樂趣的前提下,先做一二提示。
首先,我要為譯者李永平教授將故事主人翁名字譯為「納善」鼓掌叫好。在英文中他的原名是Nathan Glass,作者取這個名字也是別有用心。故事一開始,主人翁以略帶失意的口吻,告訴我們他剛經過癌症手術、離婚打擊,打算「尋找一個安靜的地方死掉。」但是他真如他姓氏Glass所暗示,如玻璃般脆弱嗎?隨著故事的發展,一個又一個新人物環繞著他上場,命運奇妙地把他們綁在一起,玻璃的意象又代表了他們之間關係一層又一層的折射,卻始終沒有辦法達到玻璃的透明清澈,而這正是「存在是為何物」的文學性呈現。
將這層的主題設計,從姓氏 Glass移轉到了「納善」這個譯名,是譯者的巧思與體貼讀者,不讓原本主人翁名字具備的重要象徵,遺落在看似平凡的許多細節中。納善二字既代表了主人翁人生的改變,也讓讀者思索,積福納善過程豈逃得過悲歡善惡的考驗?這與玻璃象徵異曲同工,納善二字甚至更勝一籌!奧斯特若能懂中文,也要大嘆中文的奧妙豐富,更能一語道破他的心思吧?猶太裔的奧斯特,文化的根原本就不是來自基督教的善惡二元,也許還帶了些許東方色彩,這也是值得讀者去體會的一層。不過,若不是李永平以他豐富的學養,充分掌握了全書精髓,才有如此神來之筆,我敢保證,一般譯者必潦草用「尼森」之流的譯名隨意帶過!
另外,我想提醒讀者注意的是,這是一本書中書。納善先生為打發無聊,開始從記憶中搜尋一些不可思議的蠢事或怪事,把它記錄下來。但這本小說卻又不是這些小事記載的全錄,而是敘述他與外甥失散多年巧遇後,一連串發生的事件。納善先生不是文學家,他只是個在保險公司幹了一輩子的上班族,所以他不會跳出來直接告訴讀者,他在後來故事發展中所做的種種決定,與他的瑣碎雜記之間有何關聯。我們不要忘了,最終的作者是奧斯特本人,他始終維持故事中第一人稱敘事者某一種程度的不自覺,這不僅是作者對人物掌握的成功之處,更是他藉此告訴我們他的小說觀的一種方式。
奧斯特本人很清楚,他又何嘗能強作解人,自以為一本小說就能參透命運的玄機?他自知所有作者都只是另一個納善先生罷了,像是一個連環套,每個作者也不過是存在於書中書的書中書的書,但是奧斯特他的自我顛覆做得如此不露鑿斧,一直要等到全書最後一句話(恕不可奉告),才凝聚了所有能量,排山倒海而來!
這許多饒富深意的思考,最後落實在一個看似不可思議、卻又直逼人生真相的場景中,這裡頭有典型布魯克林居民,也有迷失自己的A片女優、變裝皇后、邪教信徒、牧場豪放女、詐欺犯、精神病患…..單看奧斯特能夠把這些角色置於一爐,就值回票價。喜歡思考的讀者,則不妨隨著全書精湛的譯筆,與筆者提供的線索,更進一步去玩味。
【內文搶先看】
第一章 序曲
我在尋找一個安靜的地方死掉。有人向我推薦布魯克林,於是,隔天早晨我就從西徹斯特出發,前往那兒實地勘察一番。五十六年來我一直沒回去過,對老家已經毫無記憶了。我三歲時,父母親就遷離紐約市;而今憑著本能,我竟然回到了我們家以前住的那個街坊,就像一隻受傷的狗,一路爬回老窩。本地一位房地產經紀人,帶我去看六、七棟褐沙石砌成的公寓樓房,當天傍晚,我就租下了一間坐落在第一街的兩房庭園公寓,距離布魯克林的景觀公園(Prospect Park)很近,只隔半條街。我不知道鄰居是誰,但我不在乎。他們全都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,也都沒有孩子,因此這棟樓房平日靜悄悄的。我心中渴求的正是這份靜謐。這一來,我那可悲可笑的一生就能有個寧靜的結局。我們在布朗克斯維爾的房子已經找到買主,月底就可以簽約,那時我就不愁沒錢了。我和前妻已經講好平分賣房子的錢。銀行戶頭有四十萬美元,我就可以安享晚年,直到我停止呼吸。
起初,我不知道怎麼打發日子。三十一年來,我每天在紐約郊區和曼哈頓的「中大西洋意外與人壽保險公司」辦事處之間來回通勤,現在不必上班了,我反而覺得日子好長,時間多到不知如何消磨。搬進公寓約莫一個星期,我已婚的女兒麗秋從紐澤西開車來看我。她勸老爸找點事情做,給自己安排一個計畫。麗秋不是笨女孩。她出身芝加哥大學,擁有生化博士學位,目前在普林斯頓附近一家規模很大的製藥廠擔任研究員。只是,就像她母親當年,一開口說話就讓人受不了——滿嘴陳腔濫調,拾人牙慧。她那些現成的、陳腐的觀念,都是從當代哲人的垃圾桶裡撿來的。
我告訴女兒,說不定今年沒過完我就往生去啦,還搞啥勞什子計畫。聽我這麼一講,麗秋險些兒哭出來,但她強忍住淚水,直說我是個殘酷自私的人。她說,難怪「老媽」終於決定跟我離婚,想是忍無可忍哪。嫁給我這樣的男人,肯定是場無休無止的折磨,簡直就是人間煉獄嘛。「人間煉獄」。唉,可憐的麗秋——她忍不住吐出這四個字。我這個獨生女在地球上住了二十九年,竟然沒說過一句有創意的、獨特的、完全屬於她自己的話。
唔,我承認我這個人有時候很難搞,但不是常常這樣哦——那不是我做人的原則。心情好的時候,我比誰嘴巴都甜,比誰態度都友善。倘若你一天到晚得罪客戶,又怎能像我一樣成為成功的壽險推銷員,而我幹這一行整整三十年嘍。你要有同情心。你要傾聽。你要懂得討人家歡心。我具備這些特質以及其他美德。我不否認我也有脾氣不好的時候,可大家都曉得,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嘛。家庭生活有時候會變成枷鎖,尤其是當你發現你根本不是當丈夫的料,當初不該結婚的。
剛結婚時,我挺喜歡跟伊迪絲燕好,但過了四、五年,性趣漸漸消退啦,從那個時候開始,我就變成了一個不怎麼完美的丈夫。根據麗秋的說法,我也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。我不想質疑她的記憶,但事實是,我真的疼惜她們母女倆(用我自己的方式)。而就算我偶爾出軌,跟別的女人廝混,那也只是逢場作戲而已。離婚不是我的主意。不管發生什麼事情,我都願意跟伊迪絲廝守一生,白頭偕老。是她想分手,這也難怪她,畢竟這些年來我確實犯過很多錯,做出一些對不起她的事情。在同一個屋頂下生活了三十三年,到頭來還不是勞燕分飛,落得一場空。
我告訴麗秋我來日無多,但那是在麗秋不斷嘮叨下,我一時情急使出的耍賴手段,故意誇大其辭,其實情況沒那麼嚴重。我的肺癌已有舒緩的跡象,而根據最近替我做檢查的腫瘤學家的說法,我對自己的病情,有理由保持審慎的樂觀。不過,這並不代表我相信他哦。癌症帶給我的衝擊實在太大了,大到現在我還無法相信我撐得過這一關。我已經把自己當成死人。想想,我把腫瘤切除後,經歷過多少次痛苦不堪的放射治療和化療,忍受多少次暈眩和嘔吐,同時還得忍受失去頭髮、失去意志、失去工作、失去妻子的痛苦,在這種情況下,我實在很難想像今後的日子該怎麼過。於是,我來到布魯克林;於是,在潛意識中我回到了我人生開始的地方。
我都快六十歲了,而我不知道自己究竟還能活多久。也許二十年,說不定只有幾個月。不管醫生對我病情的預測是如何,最要緊的是我必須珍惜今後的每個日子。只要我還活著,我就得想個法子,重新開始生活;就算活不了,我也必須找點事情做,這總比坐以待斃好吧。我那個從事科學工作的女兒說得對(她總是對的,儘管在面子上我無法承認這點),我必須讓自己忙碌,我不能成天坐著發呆了,我得找些事情做。
初春時節,我遷入新居。頭幾個星期,我花整天的時間探訪我的新鄰里街坊,要不然就在公園漫步,或在自家後院種花——那原本是小小的一塊堆滿雜物的空地,已經荒廢多年。我在第七大道的「公園坡理髮店」修剪我化療後重新長出的頭髮,到一家名叫「電影天堂」的鋪子租錄影帶,三不五時,就到「布萊特曼閣樓」走一遭——那是一家雜亂無章的舊書店,主人是一個愛炫耀的男同志,名叫哈瑞.布萊特曼(往後我們會常常提到他)。